1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。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。
2、特色政治发展道路:
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,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,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。
深化政治体制改革,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,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、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,扩大社会主义民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。要坚持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,提高党科学执政、民主执政、依法执政水平,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;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从各个层次、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,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、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;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,保障公民合法权益;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,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,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。
3、具体实现途径:
(1)扩大人民民主,保证人民当家作主。
(2)发展基层民主,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。
(3)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
(4)壮大爱国统一战线,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。
(5)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建设服务型政府。
(6)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,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