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11月,在2000届建筑学“建筑物理2”考试中,我因考试作弊,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,破坏考场秩序,在学院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。为此认真检讨。
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,我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,也违反了“一方”足球队的纪律。为此认真检讨。
“做好人,学好习,踢好球”一直就是“一方”的宗旨。我现在的做法已经不配作一名“一方”的队员,更没资格作“一方”的队长。
我不会厚着脸皮为自己辩护,只恳求球队允许我留下来,毕竟“一方”是我在大学里最在意的东西。
我也不想用“辞职”的方式逃避,但我敢保证,如果球队经后再出现类似的事件,无论是谁,第一个被开除的人,一定是我。我会对自己负责,对我们的球队负责。
“一方”足球队冯林
2003年11月